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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深圳市市属招聘教师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24-07-02 20:20:06
中师华图

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已于6月2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招聘教师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按笔试成绩分为A、B、C类。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内的考生。A类考生为资格复审对象。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外的考生。B类考生为资格复审的递补对象。

C类:指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复审资格。

三、资格复审方式

本次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资格复审采取网上审查方式。各区属公办中小学资格复审方式由各区确定。

四、提供材料相关要求

请全部A类考生、B类中排名在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外、10倍范围内的考生对照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资格复审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2zgfs2024)上传。《考生资格复审环节操作指南》见附件1,请务必仔细阅读。其余B类考生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遇可能递补情形,再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时间要求

本次资格复审分阶段分类审核,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未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第一阶段:7月4日10:00至7月8日18:00。在此期间,请全部A类考生、B类中排名在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外、10倍范围内的考生登录资格复审系统,上传本人资格复审材料(扫描件或电子图片)。

7月8日18:00之后,系统关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的考生,A类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B类中排名在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外、10倍范围内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第二阶段:7月9日9:00至7月11日18:00。招聘单位对A类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在此阶段,可能会退回并要求考生补传相关材料,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相关通知。未按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充上传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

第二阶段审核结果于7月12日前通过系统发布,其中A类考生中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通过资格复审系统反馈相关事由。

第三阶段:7月15日后,对A类考生中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应从同一岗位B类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为资格复审递补对象的B类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资格复审系统的相关通知。第三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7月19日前通过系统发布。

(二)上传材料格式要求

报考人员上传的资格复审材料必须齐全、清晰可辨认且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格式要求

格式要求:图片为JPG或PNG格式,图片黑白或彩色均可,图片应清晰可见;或者相关材料扫描件。

2.材料内容要求

完成上传后应及时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后可查看图片,核实图片方向、内容是否正确,图片中的关键信息是否清晰可辨认,如有问题需删除后重新上传。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材料上传时间段内,考生未点击“提交”前,考生可查看、删除及上传资格复审材料。上传时间截止或考生点击“提交”后,只能查看、不能修改。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并点击“提交”,未及时提交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三)上传材料项目

报考者应提供并整理好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上传,供招聘单位查验。图片或扫描件应清晰明确。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3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复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

如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足以证明其符合报考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则其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其他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如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不足以证明其符合报考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则资格复审时根据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其他佐证材料综合判断。如无法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若部分培训机构已停业或注销,无法开具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须提交该工作时间段内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资格复审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6)其他证明岗位要求的材料。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

面试初定于2024年7月下旬在深圳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考生面试准考证。

(二)打印面试准考证

请考生于7月20日开始登录资格复审系统,点击系统内“业务办理”“打印准考证”,打印面试准考证(具体操作指引详见《考生资格复审操作指南》)。报考者持本人面试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特别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附件内容,严格按要求提供材料。

(二)报考者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本说明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五)咨询电话:

深圳市教育局:(0755)88125771,88125078

深圳大学:(0755)26453698、66882356

深圳技术大学:(0755)66885388

深圳开放大学:(0755)25588874

附件:

附件1 :《考生资格复审环节操作指南》.doc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模板).docx


深圳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

原文标题: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公告公示-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

文章来源:szeb.sz.gov.cn/home/xxgk/flzy/gggs/content/post_11403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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